愛
《聖經》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(約翰福音第八章)」感情世界裡,誰沒有錯過?既然你我也曾錯過,傷害過他人,或者被傷害過,那就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吧。
徐志摩說過:「愛我的,期望我成才的,都好像是我的恩主,又像債主,我真的又感激又怕他們!
又說:「我真恨不得一把拖了你往山裏一躲,什麼人事都不問,單只你我倆細細的消受蜜甜的時刻!」
「我有你什麼都不要了。文章、事業、榮耀,我都不要了。詩、美術、哲學,我都想丟了。有你我什麼都有了。抱住你,就比抱住整個的宇宙,還有什麼缺陷,還有什麼想望的餘地?」
讀到這裡,不禁心生憐愛。曼,為了自由戀愛,而遭受世人唾罵,但摩卻不顧一切去愛她。摩,多情卻是最無情,但曼也義無反顧與他一起。愛,令人失去理性。可能青春大概相似,因為我也曾像這樣。
小曼、志摩……都忠於自己,堅定地愛上別人認為不該愛的人。誰對?誰錯?不再重要。記得在我最失意之時,二姐曾對我說:「愛一個人,就得信她,那管她說身在北角,卻在旺角遇見她。」
愛,是什麼?無從解釋,也不用解釋,只有愛得無悔的人才會自知。